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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对消防安全问题的要求探讨

华锐净化 / 2020-03-07 01:06:17 / 阅读

洁净手术部是现代化医院中重要的医疗空间,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由于其使用功能的特殊性导致其消防问题的特殊性。文章结合相关规范,从内部装修、灭火设施和安全疏散等方面,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概述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组成的医院洁净手术部是医疗建筑中的一个重要的功能构成部分。洁净手术部不管是合建还是独立建造,无论是单层、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其建筑内部的防火分区、高层与多层的建筑高度划分界限、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及相应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及其建筑的防火设计等均应首先符合综合性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相关要求。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结合综合医院的特点,在上述两项国家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其“防火”一章中做了补充和细化。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则结合洁净手术部的功能需要和建筑特点做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二、内部装修的防火要求 

   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室内装修主要为墙面、顶棚和地面以及室内家具、饰物。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洁净手术部内空间的密闭特点和功能要求,妥善处理装修效果、使用安全和消毒清洁的矛盾,尽量采用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避免采用遇高温或燃烧时会产生较多烟气或有毒气的材料[1]。 

   1、对于洁净区,如窗口不能开启或经常处于密闭状态,其内部装修应按无窗房间考虑。 

   2、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也不应改变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门的开启方向,不应减小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通道的有效疏散宽度或妨碍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2]。 

三、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1、耐火等级 

   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功能要求其所在建筑应具有较高的耐火等级,洁净手术部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在设计时,应尽可能采用较高的耐火等级,其吊顶材料宜采用不燃材料,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尽可能减少其发烟指数、火焰传播指数和发热量[2]。 

   2、防火分区 

   洁净手术部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或建筑,当为独立建筑时,其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如与其他医疗用途的建筑合建在一起时,宜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除应按其建筑高度满足相应的建筑防火规定外,还应与其他区域完全分隔开。如与其他用途的房间同处于一个防火分区内,洁净手术部也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保证其自成一区。 

   3、技术夹层防火 

   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内布置有许多管线和管道,如空气过滤装置、电线、气体管道、通风管道等,并且夹层与下部使用空间呈封闭状态,在发生火灾后不易被发现和确定着火部位。发现时往往火灾已较难控制。因此,设计中应认真考虑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与手术室、辅助用房等相连通部位的处理,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如采取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防火板制作吊顶(包括吊顶板及固定支撑体系)。当通风管道通过分隔体时,须在分隔处应设置防火阀等。 

四、建筑内部的灭火设施 

   1、室内消火栓 

   由于洁净手术室内火灾荷载受到严格控制,且即使在室内设置了消火栓也往往无法使用,因此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建筑内需要设置消火栓时,可将应在手术室内设置的消火栓移至其附近,如设置在手术室外的走道等位置。但不管设置在何处,均应能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之能用于有效扑救手术室内的火灾。 

   2、建筑灭火器 

   对于手术室等洁净区域,由于其洁净度及其他的要求,宜配置以气体灭火剂为介质的灭火器;对于非洁净区可视情况配置相应的配置能扑救A类、B类和C类火灾的灭火器。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当手术部内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考虑到手术室的功能,可不在手术室内布置洒水喷头,但其他辅助用房、走道、非洁净区等场所仍应按规范设置。 

五、建筑内部的安全疏散 

   医院中的洁净手术部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及医院的其它部分相比,在安全疏散方面有其特殊性。洁净手术部内的使用者,除了正常的医护人员外,还有很多是即将、正在或者刚刚做完手术的病人,他们不具备正常健康人的疏散能力,遇到火灾威胁,只能靠他人帮助进行疏散,使逃离火灾现场的难度大大增加,因而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安全疏散要有更为严密的要求。 

   1、安全出口数量 

   医疗建筑内“自成一区”的手术部,在某些医院中,为了减少相互干扰和卫生隔离的需要,经常将面积较大或走道较长的“自成一区”只作一个楼梯或一个出口[3],这类“自成一区”中,如有火灾发生,很难组织安全疏散,容易扩大火灾损害,对此必须增加安全出口,至少是两个。手术部一般都有病人入口和医护工作人员入口等出入口,理论上是可以满足安全出口数量这项指标的。 

   2、疏散距离 

   洁净手术部的平面设计中,在考虑选用何种平面布局类型时,应结合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妥善定位,而且应尽量避免出现袋形走道。例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6.1.5中规定,医院病房部分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病房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只有12米,笔者认为洁净手术部虽在功能分区上不属于病房部分,但其内部人员多为重病病人,行动十分不便,应采取此距离。在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中,必须严格遵照规范的要求,控制好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和袋形走道的长度,既要平时使用方便,又要为火灾发生时提供简捷的疏散通道。 

   3、疏散宽度 

   安全出口的数量确定后,还要保证其出口的宽度。一般病房的门净宽不得小于1.10米,洁净手术室的门采用吊挂式的自动推拉门,手术部的门采用双扇平开门[4],这不仅是平时要满足气密性与推床、担架、轮椅的进出,在紧急情况下,更是救护病员撤离险境的必须宽度。同样的道理,手术部内的走道净宽不得小于2.10米……这些都是为了平时使用的需要和灾情中慌乱人群能够比较顺利地通行。 

六、结语 

   随着医疗现代化程度的越来越高,洁净手术部必然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其规模将扩大,设备将增多,平面将更复杂,这些变化都将给洁净手术部的消防安全带来更多隐患,使其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得到更广泛的重视。现有的新老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建筑消防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建筑师与医院管理者、与消防部门之间不断的交流,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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